解析:
在我国的广东省境内,关于抢劫罪的判罚标准遵循着国家颁布的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规定。
根据该法典第263条明确指出,对于构成抢劫罪的行为人,通常情况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如果情节更为恶劣,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
然而,关于缓刑的适用,必须严格遵守刑法第72条的相关规定,即犯罪分子只有在符合适用缓刑的各项条件,例如有良好的悔过表现且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危害等,才能够得到法院的批准,宣告缓刑。但是,最终的刑期以及是否适用缓刑,都将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判断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
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