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般不会自主地提出申请进行拘留。这是由于取保候审已经是一种较为宽松的非羁押措施了。若司法机构判断有必要进行拘留,例如怀疑此类嫌疑人可能存在逃脱侦查或者干扰公正审判等行为,那么他们将依据法律程序作出相应的拘留决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已有确凿证据证实其犯有罪行,并且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管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仍无法有效防止其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应当依法实施逮捕。
然而,这并不代表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有权自行申请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