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和遗赠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范围:继承中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自然人;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国家。
2. 客体范围:继承的客体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而遗赠的客体仅限于遗产中的财产权利。
3. 接受方式: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作明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4. 法律后果:继承人继承遗产后,有义务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有清偿的责任。
5. 权利的行使: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而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