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确规定,危险驾驶罪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此项违法行为所涉刑罚类型主要涵盖了拘役和罚金两种形式。
然而,针对每个具体案例的刑罚金额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需要由法院在对相关犯罪情节、造成的实质性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在案发后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之后,方能作出最终判决。举例来说,若未导致严重后果发生,则可能被判处为期一个月至六个月的拘役,同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而倘若酿成重大交通事故或者导致人员伤亡,那么其所面临的刑罚将会更为严苛。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实际判罚结果必须依据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