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法律的范畴内,对交通要道设置障碍物,并收取相应费用的行为,有可能涉及到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犯罪行为,即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故意设置障碍,妨碍他人正常、顺利地通行,同时对受阻的对象施加压力,强制性地索取对方的财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此类违法活动还伴随着采取诸如威胁或恐吓等不当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更为严重的是,如果这些行为借助不正当手段获取了他人的财物,且能够证明这些行为与其所获得财物之间存在着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那么就非常可能会被认定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