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需满足以下必备要件:
1、拘留对象为现行罪犯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之人。现行罪犯系指现正进行犯罪行为之人;而重大嫌疑分子则指已有证据证实其涉嫌严重罪行之人;
2、拘留应符合特定法定紧急情况之一。具体紧急情况包括:
1、处于犯罪预备阶段、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或犯罪行为完成后立即被发现者;
2、被侵害方或现场目击证人口述指控其涉嫌犯罪之人;
3、在近身范围内或居所内发现存在犯罪证据之人;
4、犯罪行为发生后意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之人;
5、有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之可能性之人;
6、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及身份信息之人;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之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