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团伙作案成员主动投案自首,依照具体个案情况,其可能获得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即在审判前获得取保候审。
然而,这必须基于案件的详细背景进行综合考虑,诸如犯罪性质、嫌疑人所扮演之角色、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产生潜在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
最后,法院或者检察机关将依据上述诸多因素做出全面评估判断,进而决定是否批准适用此类特别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