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依法准予取保候审的期限上限为十二个月;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时,最长的期限同样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另外,对于被限制了行动自由实行监视居住的人员来说,其最长的期限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内,无论是取保候审还是监视居住,都不能够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程序的进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