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当事人向司法部门提交异地取保候审的书面请求,经由人民检察院严谨且准确的审核后,如获通过,便可依法进行异地取保候审的程序了。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被取保人是允许前往外地的。
然而,若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人离开其所在的市、县,必须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方可。但若被取保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机关有权立即将其逮捕并送回原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