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检察院通常会在法律规定的三个自然日内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对于正处于羁押状态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均享有向检察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若经过审查,申请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检察院将依法予以准许并及时启动相关程序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