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依法逮捕和拘留囚禁期间,嫌疑人的近亲若欲与其进行会面交流,一般的做法是通过指定的律师来实现这个目标。在此过程中,家属个人并不能够自由地与嫌疑人直接见面。
然而,在获得了委托人的正式授权之后,律师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48个小时之内与嫌疑人进行会面交谈,并且在整个会面过程中,嫌疑人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监听监视。这一制度的设立初衷在于确保嫌疑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尊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