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对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追究时限应以此为准则进行确定。若涉案金额属于较大范畴内,那么法律追诉时限将为五年;而当涉及的违法行为涉案金额达到重大或存在其它严重情节时,其法律追诉时限将被确认延长至十年;对于涉案金额极为庞大或造成了其他极其恶劣背景的情况下,法律追诉时限将会再次延长至十五年。
然而,倘若此类犯罪行为所触发的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话,那么法律追诉时限将被设定为二十年。但是,如果在经过二十年之后,司法机关仍然认为有必要对该案件进行进一步的法律追究,那么就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