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在刑事案件的各个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有权利在被羁押期间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不过,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方可获得批准。这些条件通常涉及到可能需要接受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处罚的情形,同时也涵盖了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的情况。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母亲,亦可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对于那些已经被法院判决并开始服刑的罪犯来说,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将不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