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西湖区的取保候审程序通常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若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认为案件当事人具备取保候审资格,便可作出相应决定;
其次,在办理具体取保手续时,涉案人员或其亲属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提供合适的保证人或者交纳必要的保证金;紧接着,保证人需要签署一份保证书,明确承诺对被保证人进行有效监督,并确保其能够随时听从传唤;
最后,法律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若条件满足,则会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在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按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行踪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