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决定涉贪污受贿案嫌犯或被告能否多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主要依据的是其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具体要求。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涉案人员可能被判以管制、拘役、单独适用附加刑等较轻处罚,或者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害性,并且该人并非累犯者,则可向司法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然而,每一次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均需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和嫌疑人、被告人的实际行为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