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获取保候审并非必须交付保证金。以下是相关规定解读如下:
1、
首先,对于申请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而言,他们有权自主选择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方式。
2、
其次,负责审批获取保候审申请的司法机构应根据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所需的条件,被申请者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申请者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估后,最终确定保证金的金额。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