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对于因醉驾而被定罪并具有以下情况者,可批准实行取保候审:
首先是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是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再次是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
最后是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