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批准逮捕之后获得取保候审的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将无需继续遭受羁押之苦,然而,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例如应保证能实时履行传唤案件的义务。在取保候审的这段时间内,倘若不再需要对其采取羁押措施,那么通常情况下就不会再进行后续的拘留行动。但是,在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若出现了新的变化或者事实,法院或者检察院是有权利修改或者改变之前所采取的强制措施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