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对于被判处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其服刑五年期满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再故意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发现新的犯罪事实,那么其刑事责任已经彻底不再受到追究。接着我们来探讨第二种情况,即被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应被关押多久才能结束追诉期呢?根据相关法条的规定,这种情形下需要被关押满十年后才会消除其刑事责任。
(三)与此类似,若某犯罪分子被法院判处了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他需要在监狱中度过至少十五年的时间,才能使其刑事责任不再受到追究。
最后,我们来看第四种情形——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罪犯,他们需要在监狱中度过至少二十年的时间,才能使其刑事责任不再受到追究。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后,司法机关仍然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分子进行追诉,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