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洗钱罪的构成往往牵涉到巨额的资金交易活动。
至于具体的数额衡量标准,并没有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做出明确规定,而是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诸如资金规模、交易频次以及犯罪情节等等各类因素来予以判定。若行为人对其行为之性质明了,并且清楚地知道这些资产来源于犯罪活动,却仍然选择掩盖或隐瞒这一事实,那么他/她便有可能被认定为犯下了洗钱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