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公众人士涉嫌犯法,公安机关经审查确认有羁押之必要性,则可依据法律程序对其实施刑事拘留。刑事拘留行为往往会在犯罪事件发生之后,警方成功侦破并控制犯罪嫌疑对象之时果断进行。其主要意图在于防止被告人逃避法律制裁、销毁重要证据、持续展开犯罪活动或者干扰目击者提供相关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