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乃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惩戒举措。前者主要是针对于触犯行政法令之个人所实施的一种短时间内的强制性处罚措施,其期限通常不会超过15日;相较之下,后者则是为了确保涉嫌犯罪之人在侦查阶段能得到必要的监控,所采取的临时性的人身自由限制措施。
至于行政拘留之后是否会转化为刑事拘留,主要还是看其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若在执行行政拘留过程中,行政部门发现被拘留者可能牵涉到刑事犯罪,便有权依法将相关案件移交至公安机关进行刑事侦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