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通常具备进行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权利,这其中也包括驾驶机动车辆。
然而,他们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级行政区域的相关限制性规定。若有必要前往其他地区进行活动,则必须事先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因此,能否在异地驾车行驶,关键在于其是否已经获得了执行机关的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传讯的时候应当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