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对于涉案金额介乎于五万元之内的信用卡诈骗罪行,一般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不过,具体的刑期则需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诈骗金额、作案手法、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罪犯是否具有悔过自新的表现等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