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用以判断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关键要素主要包含以下四点:
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开设行为,即建立起用于进行赌博游戏或者提供可供他人进行赌博类似于平台类的设施;
其次,这些所谓的“赌场”应当属于公开经营的性质,向社会大众广泛地开放,以吸引更多的参赌者;
再次,此类赌博活动往往具有高度的组织性,通常会涉及到人员的分工以及盈利模式等方面的设计和安排;
最后,行为人必须具备明确的营利目的,即通过赌博活动从中获取经济上的收益。
然而,若行为人仅仅只是参与了赌博活动,并没有实际开设赌场的话,那么他可能会被判定为犯下赌博罪,而并非开设赌场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