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危险驾驶罪的审查起诉周期通常设定为一个月,最长可达七个月之久。当涉及到公诉案件时,人民检察院应在1个月内相应作出决策;如遇案情严重、复杂的情形,则可相应延长审理期限至半月。
同时,倘若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生管辖权变更,那么审查起诉期限将自变更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二条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