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有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便他对相关事实完全不知晓且在整个事件中并无过失,却仍然有可能面临法律的责任追究。这是因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当事人仅需在提供诸如技术支援、广告宣传等助益性行为时,且理应预见到这些行为将被不法分子利用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便有可能触犯本罪名。
然而,若能证明其确实对此事毫不知情并且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任何过失,那么他或许可以获得减轻或者免除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