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通常会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后的24小时之内,向其亲属发出书面通知,但是如若遇到特殊原因,例如案件处理的紧迫性或者需要扩大搜寻范围等,则可以适当延长通知时间。此举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防止因提前通知而影响到证据的搜集和证人证言的获取,同时也为了避免犯罪嫌疑人之间相互串通、干扰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某些情况下,警方可能选择暂时不对家属透露相关信息,这主要是考虑到提前告知可能会对案件的调查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