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间,涉案人员的财产权益尚未遭到全面的彻底剥夺。理论上来讲,他们仍旧拥有偿还债务或者执行其他财务事项的权利。
然而,实践中这类事务通常需要由亲属或者代理律师进行代为执行和协助办理。因为在拘留期间,涉案人员自身往往因受到限制而不能亲自过问和处理相关财务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