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究竟是五千元还是三万元这一问题,其实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文规定,具备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从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如若在其岗位职责之上,利用职权之便,对本单位所有财产进行非法占有,并且在数额达到特定条件时(即所谓的“数额较大”),将面临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在此需要强调的是,此处所指的“数额较大”的具体含义,往往需要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明确。尽管由于地域差异,各地针对该项规定的执行标准可能存在细微差别,然而在全国范围内,一般而言,六万元人民币被视为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因此,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具体涉案金额,应依据实际情况以及当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判断与衡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