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刑事拘留后的释放在法律层面上即为,由公安、检察、司法等机关单位依据法规授权,在对涉嫌触犯刑法的相关人员进行刑事拘留强制处理之后,因为某些法定特定情状不再具有羁押的必要性,或者拘留期限已经达到法定上限,从而依法做出将被拘留者予以释放的决定。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尤其是在证据不足以证明嫌疑人有罪,或者经审查认为其不构成犯罪,亦或是无需再行羁押的时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