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又称“变相霸占”罪,是指违法者擅自将其应妥善保管的别人的财产或物品或者他人遗失、遗漏在某处的物品或东西,无合法理由而据为已有,且经要求归还而仍拒不返还或交付,达到一定金额的犯罪行为。此种类型的犯罪,由我国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所确立,具体体现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中。本条款详细阐述了侵占罪的构成要素、量刑准则及对于国家、集体或私人财产的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