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抢劫罪的相关犯罪加重情况进行介绍时,主要涉及以下八种严重情节:
首先,抢劫金融机构的行为;
其次,是在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之上实施的抢劫行为;
再次,是指多次实施抢劫或抢劫金额达到巨大程度的行为;第四种情况,则是指因抢劫行为导致他人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情况;接下来,是指假扮成军警人员实施抢劫的行为;再者,是指持有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然后,是指进入他人住所进行抢劫的行为;
最后,是指针对诸如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特定款项和物资进行抢劫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