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判决盗窃罪案之后,司法机关往往不会自动地将结果通知受害人。
然而,受害人仍然有途径可以通过合理的法律程序深入了解案件的发展近况。判决书自产生起便纳入了案件档案之中,若受害人为该案的当事人,那么他们自然享有查阅相关案卷资料的权利。除此之外,倘若受害人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那么法院将会在判决过程中一并处理民事赔偿部分,在此情况下,受害人将会接收到关于判决结果的正式通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自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