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强奸罪的时间界限设定,主要涉及到两个关键要素,即行为发生的具体时刻以及受害者所处的年龄阶段。从权威的刑法定义来看,所谓的强奸罪,常常是指施行行为人以违反女方意思为前提,通过使用暴力、精神恐吓或者其他相关手段,强迫女方与其进行性行为。在衡量时间范围时,首先需要确保行为确实已经在女方年满十四周岁过后发生——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女性,不论其是否自愿,只要存在性的行为,均要被认定为强奸罪。
其次,犯罪行为必须是立即发生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在现场实施了强制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