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受贿罪的犯罪主体范围广泛,不仅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涵盖了在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中担任特定职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规定享有一定公权力的人员。在这其中,教师也有可能成为受贿罪的潜在犯罪主体之一。具体而言,若公立学校等教育系统中的教师在履行教学职责的过程中,涉及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与决策,那他们就可能会被认定为符合受贿罪的犯罪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