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中的明确条文,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所缴纳的保证金额度,若在刑事案件完全终结之后,并且并未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需要进行扣押,同时满足退还的相应要求,那么该部分保证金依照法律原则,便能得到顺利的返还。具体而言,当经由法院裁定确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罪、不予起诉或者终止审理,且在此过程中并未发现其存在任何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行为时,那么该笔保证金理应予以全额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