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对于已然触犯法律的犯罪嫌犯或被告实行取保候审制度,这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手段。通过缴纳数额可观的保释金或者由担保者提供有效的保证书,便可以让被告人以自由身的身份,非拘禁状态下等待法庭的审理和判决。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且也能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地接受控方的传唤,顺利、有序地参与到整个诉讼过程之中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