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刑事法律法规之规定,若行为人在实施绑架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因严重疏忽大意而致使被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则通常会依照绑架罪以及过失致人重伤罪这两个不同的罪名进行数罪并罚处理。之所以如此处理,原因在于绑架罪这一罪行本身并未涵盖过失导致人身伤害的情形,而过失致人重伤属于一项独立的刑事犯罪行为。对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明确规定如下: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若行为人为攫取经济利益或达到其他不法目的,而将他人非法拘禁、绑架,或者将他人作为人质扣押的,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