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具有一定力度的刑事司法强制性手段,其含义在于犯罪嫌疑人为求获得实质性的司法权益,在主动向法院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是提供可靠的担保人之后,得以在法庭作出正式判决之前,享有较为自由的生活空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脱罪待遇并不能自动消解,但是如果该案最终被判定为不起诉、撤回起诉或是无罪判决,那么原有的取保候审状态将会随之解除。当然,最终能否继续维持这样的合法地位,将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进程进行综合考量和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