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关押服刑期间,涉嫌盗窃犯罪的囚犯通常需要接受强制性劳动改造、系统性的教育矫正以及行为规范化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改造措施。其目的在于通过针对性的教育和纠正,促使罪犯深入反思并改正自己所犯下的过错,从而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并且顺利回归主流生活。
同时,监狱方面也会对罪犯的日常表现进行严格的考核评估,对于那些表现优异且积极悔过自新的罪犯,将有望获得相应的减刑或者假释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九条
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管理,实行教育、改造、劳动三者相结合,按照分级处遇制度管理,促进罪犯悔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