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庭审判正式启动之前,被指控的被告或者嫌疑人可以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这一措施是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刑事强制性手段,旨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为被告方提供一个合法的机会,使其在监禁之外继续正常地生活和工作。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能够满足特定的法定要求,如其所犯之罪行并非暴力性质、预计可能会面临相对轻微的刑事处罚以及没有明显的逃跑倾向等,就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