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非法拘禁罪乃是指无正当许可证或许可,擅自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强迫其滞留在某特定地点之不当行为。在此类罪行中,非法拘禁的认定并不仅仅依据拘禁时间的长短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更重要的是审查拘禁行为是否具备合法的拘留或逮捕手续,以及拘禁行为是否超越了法律所赋予的权限范围。通常情况下,仅当此类行为对个人的人身自由构成了显著的侵害,并且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时,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并面临刑事追责。因此,扣留他人数小时并不必然导致非法拘禁罪的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