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正式名称应称之为"侵占代为保管之他人财物罪"或"侵占遗忘物、埋藏物罪",在我国现行刑法典中被归类于对财产权利的侵犯行为类型中的一种。针对侵占额达到一定标准,例如人民币约100万元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的相关规定,这类行为通常会面临最低为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判罚,同时还可能被课以罚金。在进行量刑时,无论是有期徒刑还是罚金都将综合考虑到各个方面的犯罪事实、罪犯的反省悔过状态以及是否积极返还违法所得等关键因素。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法律判决会基于法院审理过程中所获得的真实证据和案情信息进行考虑,因此最终的裁决结果不存在绝对的定量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