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严重闭经并非刑事犯罪行为之所在,故此种身体状况并不会导致当事人被羁押,也无需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国刑事司法体系中针对特定类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适用对象主要为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实施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惩罚的人,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且在此前提下适用取保候审措施既不会对其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也不会对社会安定造成负面影响的人。
然而,对于诸如严重闭经这类健康问题,若其对被告人的日常生活及身心健康产生了显著影响,那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有可能会对此予以适当考量,但这并不改变取保候审原则的适用与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