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借据的履行期限长达三年而未经任何更新,这并非意味着它会自动失去其效力。借据的法律效力主要是由借款协议双方在协议中所作的约定以及相关法规所决定的,并不是以定期更新作为其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若借据的具体条款是合法的、体现了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且尚未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现行规定为三年),那么该借据便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如果借据长时间没有得到更新,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会对债务的追索产生不利影响,例如当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已经过期这样的抗辩理由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