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上,签署而随后不予承认并不足以构成诽谤罪。诽谤罪乃是故意捏造、散播虚假事实以损害他人名义之违法行为。倘若某位人士签署文件或者发表声明,然而之后却予以否认其真实性,这在某种程度上确实触及到了诚实原则,然而却并非直接等同于诽谤。对于此类状况,通常需要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加以解决,以证实签名的真实性以及文件所载内容的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