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拘留期限的长度并不能简单地决定能否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实行附加刑罚的犯罪嫌疑者,抑或是那些有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经过取保候审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者。在通常情况下,拘留期限的上限为37日(在刑事案件中,拘留期限最长可达30日;而在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过程中,最长可达7日)。若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认定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便有权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