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通常设定为三十七日。若涉案者所涉及的案件经初步审查后,被移交至检察院或法院进行进一步审讯、审判,则其人身自由将受到限制,即进入逮捕进而被羁押的状态。然而,需要明确指出,此阶段已非严格意义上的刑事拘留,而应归类于逮捕状态。至于逮捕之后的羁押期限,则需根据案件的复杂性以及审判流程的进展情况来具体确定,但通常情况下,仅因刑事拘留而导致的羁押期不会超过六个月。若在此期间仍未能得到释放,那么很有可能是由于案件过于复杂,需要进一步开展调查工作或者审判程序尚未完全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