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即为行为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占有他人所委托管理之物或他人所遗失的物品以及埋藏于地下之物,达到相当价值并且拒绝对此进行返还或归还给原所有者的不当行为。在我国现行的刑事法律体系中,侵占罪被定位为“告诉乃论”范畴中的犯罪类型,通常情况下,若情节较为轻微,可对行为人处以短期拘役刑罚。然而,具体是否适用拘役刑罚,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决定。倘若侵占金额较小,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且被告方具有明显的悔过表现,那么法院很可能会选择对其施加拘役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